技术资源 【解密】华为芯片堆叠封装专利公布;无需使用特定交换机大禹智芯发明业务流量管理系统方案
【解密】华为芯片堆叠封装专利公布;无需使用特定交换机大禹智芯发明业务流量管理系统方案
1.【专利解密】无需使用特定交换机 大禹智芯发明业务流量管理系统方案【嘉勤点评】大禹智芯发明的业务流量的管理系统及方案,通过在管理系统中设置数据处理装置,使网络数据流中的流量按照预设顺序分配给服务单元,实现了网络结构的简单化,且无需使用特定的交换机,大大减少了网络改造所需的成本。集微网消息,随着计算、存储、网络虚本化的逐步成熟,各种公有云、私有云开始大规模的部署,用户业务的承载已经由传统的服务器转变为各种云化的资源(虚本机等)。相关的云服务提供商也在考虑:如何以用户的需求为目的,将各种云化的服务单元进行有序的组织和安排,使各种服务平衡协调的完成用户的某个要求。在现有的技术中,通常通过把用户创建的服务单元和用户虚拟路由器桥接到同一个网桥上来实现将流量按特定顺序通过服务单元,以及通过特定的交换机发送策略路由来实现将流量按特定顺序通过服务单元。但是,这种方式的业务流量管理方案会消耗大量的资源,且网络结构复杂,导致后续网络改造的成本较高。因此,大禹智芯在2021年1月5日申请了一项名为“北京大禹智芯科技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号:202110007531.3),申请人为北京大禹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该专利目前公开的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项技术方案吧。如上图,为该专利中发明的业务流量的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该管理系统10中包括有:管理平台100、数据处理装置200和服务单元300。管理平台可以从众多的网络数据包中发送用户需要的网络数据流的处理请求,该处理请求中包含有流量编排策略,同时,管理平台也可以发送策略路由至SDN控制器。管理平台与数据处理装置通过网络接口通讯连接,也可以通过SaaS网络控制接口进行连接,数据处理装置会接收管理平台发送的处理请求,并根据其中携带的流量编排策略,按照预设顺序将流量分配给服务单元。当服务单元接收到分配的流量后,会根据各自分配到的流量执行对应的用户业务,这样,每个服务单元均根据分配的流量容量去执行后续的动作操作,无需额外的交换机进行转发操作,大大的增强了管理系统的吞吐能力,并降低了管理系统卡顿的风险。同时,由于该方案中不需要使用特定的交换机来发送流量编排策略,因此可以简化系统中的网络结构,也起到了减少网络改造成本的作用。如上图,为搭载于上述系统中的业务流量管理方法的流程图,首先,系统接收管理平台发送的网络数据流的处理请求,数据处理装置通过标准的PCIe网络接口与服务单元通讯连接,数据处理装置按照处理请求中携带的流量编排策略将流量按照预设顺序分配给服务单元。接着,根据处理请求中携带的流量编排策略,将网络数据流中的流量按照预设顺序分配给服务单元,就可以使得服务单元根据分配的流量来执行对应的用户业务。以上就是大禹智芯发明的业务流量的管理系统及方案,该方案通过在管理系统中设置数据处理装置,可以直接通过处理请求中携带的流量编排策略,使网络数据流中的流量按照预设顺序分配给服务单元。从而实现了网络结构的简单化,且无需使用特定的交换机,也大大减少了网络改造所需的成本。集微网消息,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一种芯片堆叠封装及终端设备”专利公布。专利摘要显示,本公开为一种芯片堆叠封装及终端设备,涉及半导体技术领域,其能够在保证供电需求的同时,解决因采用硅通孔技术而导致的成本高的问题。该芯片堆叠封装(01)包括:设置于第一走线结构(10)和第二走线结构(20)之间的第一芯片(101)和第二芯片(102);所述第一芯片(101)的有源面(S1)面向所述第二芯片(102)的有源面(S2);第一芯片(101)的有源面(S1)包括第一交叠区域(A1)和第一非交叠区域(C1),第二芯片(102)的有源面(S2)包括第二交叠区域(A2)和第二非交叠区域(C2);第一交叠区域(A1)与第二交叠区域(A2)交叠,第一交叠区域(A1)和第二交叠区域(A2)连接;第一非交叠区域(C1)与第二走线结构(20)连接;第二非交叠区域(C2)与第一走线结构(10)连接。3. 韩媒:三星电子和LG电子位居EPO专利申请人第二/三名集微网消息,欧洲专利局(EPO)日前公布的报告显示,去年韩国企业的EPO专利申请件数为939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4%,创历史新高。其中,三星电子和LG电子分别以3439件和2422件位居第二和第三位。据韩媒businesskorea报道,在半导体领域,去年韩国企业的EPO专利申请增加了36.2%。从2017年到2021年,它们占整个行业的比例从12%上升到18%。特别是三星电子的应用程序专利申请数量增加了57%,占总应用程序的13%。英特尔和台积电分列第二和第三,各占3%左右。另外,LG电子在电子和能源领域的EPO专利申请最多。据悉,2021年 EPO共接获188,600项专利申请,数字通信领域是韩国企业申请最多的领域,2021年该领域的EPO专利申请增加了8.4%。 4. 中国台湾高检署对联电美光案判决提起上诉?联电:上诉对象不含公司集微网消息,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台湾高检署日前对联电涉美光商业机密案的二审判决提起上诉,对此,联电表示,上诉对象并不包括本公司,涉及本公司的部分已经确定。据台媒《经济日报》报道,联电员工在春假前收到检察官对知识产权及商业法院对该案二审判决的上诉声明。据悉,2017年,美光指控曾在该公司工作过的三名员工在加入联电时窃走了其技术,台中地检署对相关员工及联电提起诉讼。2020年6月,台中地院判处联电罚金1亿元新台币。2022年1月,中国台湾知识产权及商业法院在二审时撤销了台中地院的原判决,改轻判联电罚金2000万元新台币,缓刑2年。另外,改判联电员工戎乐天无罪及公诉不受理、何建廷及王永铭各判 1 年、6 月徒刑,两人均缓刑。联电指出,上诉对象并不包括本公司,该案涉及本公司的部分已经确定。公司已与美光公司达成全球性的和解,双方并在全球各地撤回对对方的诉讼,且建立长久商业关系。5. 天马微提出申请,日本保土谷一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集微网消息,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决定号为54983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专利号为201380036938.2,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专利权人保土谷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保土谷),无效宣告请求人为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微)。天马微于2021年9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专利为保土谷的“掺杂的有机半导电性基质材料”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后,宣告第201380036938.2号发明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无效。在判断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创造性时,首先应当确定与该权利要求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分析二者的区别特征,根据该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继而判断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该区别特征应用到所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如果现有技术中存在这样的启示,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校对/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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