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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产业报发布时间:2007-06-19
询问 AI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按照《办法》规定,以六大运营商为代表的157家中央企业自6月25日起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国资委报送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要求,六大运营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国资委财务监督工作有关要求,以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报规范,向国资委报送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此外,运营商还要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成立预算委员会或设立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行使预算委员会职责。
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财务预算报告要反映预算年度内企业资本运营、经营效益、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事项等预测情况。国资委将依据本办法对企业财务预算编制、报告及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和引导企业切实建立以预算目标为中心的各级责任体系。
来源:通信产业报
作者:zhao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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