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首尔经济等韩媒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行政6-1庭于2026年5月13日作出判决,驳回博通美国总部及其韩国分公司等4家公司针对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提起的撤销纠正命令及罚款诉讼,维持原判。这意味着博通因强迫三星电子签订不平等合约而被罚款191亿韩元(约合1,282万美元)的处分正式生效。
事件起因于2023年9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发现博通滥用其市场地位,通过威胁中断供应智能手机所需的关键半导体零件,迫使三星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长期合约。合约要求三星每年采购价值7.7亿美元以上的零件。由于博通在通信频率品质提升零件等核心领域占据高市场份额,三星为避免Galaxy S20等刚上市产品的生产受阻,不得不接受这一不平等条款。
公平交易委员会评估认为,博通的行为限制了三星的零件选择权,导致三星额外支付约1.6亿美元费用。三星更曾主张,其因此蒙受的损失总计高达3.3亿美元。
博通对这一处罚表示不服,并于2023年11月提起诉讼。根据韩国法律,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裁决与一审判决具有同等效力,若当事人不服,需依次通过首尔高等法院和大法院的审理才能最终确定。然而,首尔高等法院的最新判决表明,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裁决并无违法之处,博通最终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