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信中国”消息,截至今年4月30日,我国累计有868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同时还有530款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完成登记。从2026年3月至4月,新增72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此外,通过API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由地方网信办负责登记,新增49款完成登记。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明确指出,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需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技术支持者也需参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手续。
值得关注的是,截至今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发布十七批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具体备案情况可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https://beian.cac.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