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商务部发布两项稀土新规,其中2025年第62号公告以“技术出口管制+境外协助禁令”为核心,构建起更为严密的稀土安全管控体系。该新规首次明确禁止中国公民、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为境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及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等活动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或支持。
据第62号新规公告内容,此次纳入管制的技术涵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性材料制造(包含钐钴、钕铁硼、锆磁体等)、以及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并列明其对应管制编码(1E902.a、1E902.b);相关稀土技术数据、设计图纸、制程规范、仿真数据等载体,均被视为受控范围。
不同于以往对 “实物出口” 的聚焦,第62号新规对“技术出口”明确将非实物形态的技术转移纳入监管范畴。公告强调,凡是通过知识产权授权、投资合作、技术交流、联合研发、顾问服务、测试验证、成果展示等任何形式,向境外主体提供管制范围内稀土技术的行为,均属于“出口”范畴,需严格遵守管制要求。
分析人士指出,第62号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稀土管控从“单一控制原料流向”,升级为“实物+技术+人才+服务”的全维度安全防护体系,全面加强资源外流的可能。新规实施后,全球稀土产业链的技术合作模式或将面临重构,尤其是依赖中国技术支持的境外稀土加工及磁材企业,其技术升级与产能扩张节奏或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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