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会预告法令 将成立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审议会
来源:庄衍松发布时间:2022-12-312076浏览
询问 AI为遏阻经济间谍窃取台湾高科技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总统2022年6月已公布修正「国家安全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国科会30日指出,国安法针对窃取「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之营业秘密」加重罚则,国科会将规划设置「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审议会」,邀集产官学研专家共同认定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并经行政院公告生效。
此外,国科会也预告「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认定办法草案」等2项子法,即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止征求各界意见。至于厂商海外投资、赴外设厂、货品出口或技术合作,则依现行相关法规及机制进行多元面向管理。
「国安法」定义的国家核心关键技术,指如流入外国、国内地区、香港、澳门或境外敌对势力,将重大损害国家安全、产业竞争力或经济发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一、基于国际公约、国防之需要或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考量,应进行管制。二、可促使我国产生领导型技术或大幅提升重要产业竞争力。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受政府资助之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业务人员赴陆需申请许可,并授权由国科会订定「受政府资助一定基准认定办法」子法,子法草案规划所谓一定基准,以受政府资助经费超过50%的关键技术计划人员为限。
国科会主委吴政忠表示,在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认定上,国科会将持续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之立场及兼顾科学技术研究发展,就法规施行情形滚动检讨评估,在保护我国重要关键技术的同时,使我国成为国际可信赖的伙伴。
根据子法草案的说明,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审议会办理国家核心关键技术项目之认定、变更及其他审议事项。审议会置委员21~27人。除了政府机关代表外,也会邀请具领导型技术或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之产业专家;具有科学研究技术发展、科技政策、产业分析或其他相关专业学识经验之专家学者担任委员。委员任期2年,期满得连任一次。
此外,为协助审议会长期持续追踪研析关键技术,国科会将参考美国新兴科技谘询委员会(Emerging Technology Technical Advisory Committee),设置「国家核心关键技术办公室」,协助办理意见谘询协调等相关事项。
子法也规定,政府机关(构)为提报认定关键技术项目,应组成「专家审查会」。专家审查会置召集人一人,由机关(构)首长或其指派之代表兼任;置委员5~11人,除召集人为当然委员外,由机关(构)首长遴聘有关机关(构)代表、专家学者及产业界人士担任。专家审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政府机关(构)、关键技术主管机关及关键技术办公室提报审议会认定关键技术项目,应检具相关数据,例如市场规模、竞争力分析、智财布局蓝图等,说明关键技术项目、是否符合本法定义、专家意见以及参考数据,经关键技术办公室研析后,提报审议会认定。
另外,为维护企业权利,国科会参考韩国「防止产业技术外流及保护产业技术法」第九条,拥有或保管国家核心技术之企业等利害关系人,若有产业环境或技术发展已变化,需请求变更国家核心技术之范围或内容,得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专家审查提报认定。至于参与本办法所定相关会议之人员,均应签署保密协议,对于其所知悉之内容应予保密。
责任编辑:朱原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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