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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赵月发布时间:2022-11-171384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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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中国台湾《产业创新条例》第10之2条已通过当地行政部门审查,今(17)日将进入讨论环节,若通过将会对更有利于中国台湾半导体产业发展。
据台媒《经济日报》报道,日月光CEO吴田玉表示,未来十年,半导体产业大环境会有更大的挑战,产业在全球各国高额补助及多重管制之下,竞争将更为艰难,研发及先进科技对中国台湾下一代竞争力及商机至为重要,此次产创条例的修改,业界乐观其成,实质影响要看法规细节及配套措施。
据悉,《产业创新条例》第10之2条是中国台湾地区经济部门于今年6月份预告修正,主要针对位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提供研发与设备投资抵减的奖励措施,修正后的草案将针对符合“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企业的前瞻研发支出当年度抵减率25%,购置先进设备当年度抵减率5%,且无投资抵减支出金额上限,且无论是研发投抵或设备投抵,单项投抵减总额不得超过其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30%为限;若两项同时申请,则合计得抵减总额以不超过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50%为限。
(校对/王云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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