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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inno发布时间:2021-11-1632浏览
询问 AI《日本经济新闻》11月15日报导,日本 Panasonic 因认定厦门法拉电子 (600563-CN) 生产的薄膜电容器 (Film Capacitor) 涉及侵权,日前已向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告,要求法拉电子停止该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并求偿人民币 3500 万元。

根据法拉电子董事会在 2021 年 11 月 6 日所出示的公告内容,该公司收到来自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 粤 03 民初 5020 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Panasonic 在诉状中说,Panasonic 于中国拥有第 200380101061.7 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认为被告的法拉电子未经许可,就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C36 干式直流滤波电容器」,侵害其专利权。
Panasonic 要求法拉电子立即停止侵害第 200380101061.7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同时也要求另一被告的深港法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第 200380101061.7 号发明专利的行为,包括停止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
在求偿金额方面,Panasonic 向法拉电子求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3500 万元,并要求法拉电子承担 Panasonic 维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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