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产品受制专利费全面推广受阻
来源:北京商报发布时间:2008-07-0938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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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并没有怀疑蓝光产品的前景,但BDA并没有对专利费问题给中国企业一个明确的说法。中国企业生产蓝光产品,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成本问题。”东莞市奇声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电子厂厂长谢富裕表示。BDA方面透露,获得FLLA授权的企业必须购买蓝光技术规范文本,第一次购买需要缴纳2500美元,第二次购买需要缴纳1500美元,第三次购买则需要缴纳1000美元。一年内如果企业购买8次,最高费用为1万美元。
如果企业已经开发出相关的蓝光产品必须向BDA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标准符合性测试,送检的企业必须向测试机构缴纳不菲的测试费用,但BDA方面并没有向外透露具体测试费用的多少。尽管BDA方面并没有向记者说清楚到底企业生产一台碟机要缴纳多少专利费,但BDA声称,他们会向企业征收尽可能少的专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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