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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照明小世界发布时间:2018-11-1687浏览
询问 AI近日,三菱化学株式会社宣布,2018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红色荧光粉专利侵权案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被告中国烟台希尔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尔德公司”)侵害了公司专利权。
2015年1月23日,三菱化学株式会社以希尔德公司侵害国立研究开发法人物质·材料研究机构(以下简称“NIMS”)和公司共有的红色荧光粉中国专利(中国专利第ZL200480040967.7号,第ZL200710199440.4号以及第ZL201110066517.7号,以下简称“本专利”)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在中国生产和销售被控侵权荧光粉产品等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经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三菱化学株式会社的主张,判令希尔德公司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向其赔偿合计60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本专利是通称为CASN、SCASN或者1113荧光粉的红色荧光粉的基本专利。2015年7月,希尔德公司就本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但专利复审委员会全面驳回了希尔德公司的主张并维持本专利全部有效,三菱化学株式会社已于2016年4月7日收到了审查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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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