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加载中,请稍候
来源:电子发烧友发布时间:2020-12-2245浏览
询问 AI据新华视点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公告,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票。
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 11 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2021 年 1 月 21 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IT之家获悉,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与纸质专票相同。

责任编辑:PSY
新闻来源:电子发烧友,文中所述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icspec立场。更多精彩资讯请下载icspec App。如对本稿件有异议,请联系微信客服specltkj。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论一下吧!
2026-06-30

202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