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近日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因违规行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公告显示,亿阳信通因前期违规担保问题,导致资金被司法划扣,形成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2026年4月28日),资金占用余额达11,042.73万元。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规定。
此外,和升集团曾承诺在资金占用发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但截至目前仍未履行承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五条规定。
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亿阳集团和和升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要求两家股东在六个月内偿还占用资金,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亿阳信通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资金清偿问题,将督促亿阳集团和和升集团按期履行整改要求,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强调,此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