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修订并发布了主板和科创板的《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配套规则。此次修订旨在提升董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责任。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落实衔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进一步明确董秘的职责范围,提高任职要求,强化履职约束,健全履职保障,规范履职行为,推动董秘发挥积极作用。完善董事、高管的履职管理,要求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制定激励约束机制,明确赔偿责任,细化董事参与决策的履职要求。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特别是同业竞争等问题,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要求公司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并做好信息披露。此外,修订还优化了上市公司合并机制,规范了预重整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并明确了董秘任职、兼任调整的过渡期等新旧规则适用衔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