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报道,日本政府在4月21日的内阁会议与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中,通过了关于国防装备出口方针的重大修订,正式决定大幅放宽武器出口限制。此举旨在强化日本国防产业基础,扩大海外市场,并深化与同盟国及志同道合国家的安保合作。
此次修订废除了过去仅限于非战斗目的的五种类型出口限制,包括救援、运输、警戒、监视、扫雷等。未来原则上将允许出口护卫舰、导弹等自卫队法定义下的武器成品,并开放相关零组件与技术转移。
为加强管理,日本政府将新设由防卫省、经济产业省等相关部会局长级官员组成的协调架构,专门负责推动武器出口事务。同时,针对国防装备的对外直接投资也放宽限制,允许日本企业出资外国国防产业或进行跨境企业并购。
在新的出口框架下,国防装备将根据是否具备杀伤与破坏能力,分为“武器”与“非武器”两类。非武器如警戒管制雷达等设备,出口对象不设特定限制;武器如护卫舰等成品,出口对象限定为与日本签署“国防装备品暨技术移转协定”的国家。
目前,签署国包括美国、澳大利亚、菲律宾、印尼等17国,预计未来将与加拿大、西班牙及芬兰陆续签署。虽然原则上禁止向“正处于武力冲突、实际进行战斗的国家”出口武器,但若基于国家安全必要性,认定属“特殊情况”时将准许例外出口,例如供应给作战中的美军。
此次修订源于自民党与日本维新会在2025年达成的政权协议。随后日本政府于2026年3月接受执政党提议,并完成规则修订。日本政府预计于2026年内进一步修订“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等安保相关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