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布
来源:西农落发布时间:2022-02-1551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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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近日,《大连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布。
《意见稿》包括四大方面,分别为企业培育支持、研发支持、投融资支持、生产要素支持。
企业培育支持
(一)新建集成电路制造类项目,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 纳米(含),且经营期在 15 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不少于 500 亿元的,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 12.5%的补助;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65 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不少于 300 亿元的,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 10%的补助;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130 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 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不少于 200 亿元的,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 7.5%的补助。
(二)新建集成电路封装测试、设备及材料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不少于 1 亿元的,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 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
(三)对于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超过 500 亿元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按照实际用电量给予不超过 0.15 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
(四)新建集成电路设计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少于1000 万元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 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五)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新产品流片,按照流片费用的 5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且同一规格产品只补贴首次流片费用。
(六)对于适用出口退(免)税并施行免抵退税计算方法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企业,按相关政策对其给予奖补支持。
(七)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于平台升级、改造和新购置公共平台 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硬件及技术服务、FPGA(现场可编辑逻辑门阵列)验证平台软硬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设备和系统以及芯片测试与验证设备等,按照上一年度实际投资总额 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研发支持
(一)鼓励集成电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行业关键或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按照《大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研发实际投入总额情况,分别给予 300 万、500 万、800 万的补助。
(二)布局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围绕集成电路装备、材料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与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大连市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资金配套实施细则(试行)》,对列入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给予国拨经费实际到位额度不超过 20%的补助。
投融资支持
(一)研究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依托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引导本地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研究设立大连市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方式,重点投向本市集成电路优质企业,打造大连市集成电路产业投融资平台。
(二)拓宽集成电路产业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持续提升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惠及面广的集成电路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上市或发行债券融资。
生产要素支持
(一)优先保障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加快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流程。
(二)切实保障集成电路企业对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以及用工的需求。
(校对/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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