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首批赔偿已发放 多数股民仍需等待
来源:北京晨报发布时间:2007-11-19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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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已经获得赔偿的都是由顾文江所代理的青岛股民,其余股民则仍需等待。“我们只是样板。”顾文江表示。
而对于股民关心的返还诉讼费问题,同样负责此案的薛宏增律师表示,根据此前协议,在赔偿结束之后,由法院与东方电子公司共同偿付,直接划拨到律师事务所的账户上,再由律师退还给股民。
事实上,由于赔偿一拖再拖,目前东方电子的股价已经跌至5.78元,距6.39元的赔偿作价已经缩水了近10%,距约定赔偿日期时的股价更是缩水了20%。对此,顾文江律师昨天向记者披露了赔偿拖延和有关方面“失语”的原因。
据介绍,8月底拿到调解书后,他们随即根据股改对价去山东省国资委报批,一直到10月中旬才批准,此时东方电子的股价已经开始“跳水”。
拿到批文后,东方电子随即赴深交所申请转账,得到的结果是,如果按照“协议过户”的规则执行,需要股民携带“两证”去交易所亲自办理,这几乎不可能实现。为此只有委托法院强制过户,而由此又牵扯到各种费用问题。
“委托法院执行,需要强制执行费、印花税、过户费等费用。”顾文江律师表示,由于这些费用原先谈判时并未涉及,他们不得不就此再次谈判,“结果非常令人欣慰,东方电子主动承担了全部费用。”
据了解,目前青岛中院正在积极核对每位股民的材料以及相应的文件,但具体负责此案的工作人员只有十多人,“这是一个无法快速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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