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原因使桑菲放弃桑达 致力飞利浦
来源:eNet发布时间:2008-05-23385浏览
询问 AI“桑达品牌在2002年底开始启用,桑达商标属于桑菲的股东桑达股份上市公司所拥有的。当时签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我们无偿使用这个商标。”至于桑菲放弃自主品牌转战飞利浦的原因,李劲松称基于几个方面原因:“1、证监会在了解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后,认为这属于股东的利益授送,可能因为未向我们收费,觉得这是不合理的。2、基于当时国内手机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而我们一直强调品质,包括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护,包括遵纪守法经营,这样在成本方面可能不具有很明显的竞争力。3、我们接手飞利浦手机品牌,我们在短时间需要有更多的精力,包括人员,要布局在我们核心业务上。”
据悉,从2007年4月1日深圳桑菲全面接收飞利浦全球手机业务,飞利浦手机品牌使用权转让给中电(中国电子旗下云集了众多中国知名的IT企业)的期限是5年,5年之后看情况再考虑是否续约。但桑菲负责飞利浦手机业务的副总经理伍朝晖表示:“跟飞利浦的合作实际上是我们公司成立的时候就开始合作,1996年公司成立是飞利浦跟桑菲集团共同投资成立的,到2007年,当时CEC并购飞利浦全球手机业务,交给桑菲全面运营。也就是说,在我们接手之前,跟飞利浦的合作已经有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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