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前董事长李健熙被判入狱3年缓刑5年
来源:新浪发布时间:2008-07-1752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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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3部今天下午宣判,66岁的李健熙非法赠与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的罪名不成立,而低价发行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的嫌疑诉讼时效已过,因此免予起诉。但对通过匿名股票交易的逃税指控,法院判定部分有罪,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此前赵俊雄特别检查组要求判处李健熙有期徒刑7年,并处以35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3.3亿)罚款。
李健熙、三星前副会长李鹤洙等8名三星核心管理人员,因涉嫌向李在�F兄妹非法赠与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低价发行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通过匿名账户买入子公司股份逃过1128亿韩元转让所得税等被起诉。
当天开庭的417号大法庭聚集了数百名旁听者和国内外媒体记者,现场水泄不通。在法院认定李健熙对部分逃税嫌疑有罪并宣判缓刑以后,三星管理人员显得如释重负。此前李健熙对涌入法庭的大批记者的提问一言不发,表现得非常紧张。
此次判决结果并未让外界感到意外,因为韩国法院一贯对企业高管犯罪网开一面,以避免伤及韩国经济。
不过,李健熙已为此案付出了沉重代价,被迫于4月底辞去了三星集团董事长一职,舆论的声讨也令显赫的李氏家族声誉扫地。长子李在�F也一同辞去三星电子首席客户官(CCO)职务,调往中国避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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