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资到台投资开始受理申请
来源:京华时报发布时间:2009-07-017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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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台湾当局设定了第一阶段开放投资的业别项目,包括制造业64项、服务业25项、公共建设11项。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邓振中在记者会上表示,今年下半年将在两岸针对陆资来台投资进行宣导与说明,并组团赴大陆招商引资。
根据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其他机构或其于第三地区投资的公司,须事先取得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的许可,方能来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独资或合伙事业;大陆地区的营利事业,也须事先取得许可才能在台湾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对陆资来台投资申请的审核时程约在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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