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日前报道,
苹果因Swatch 在澳州使用“One More Thing”为其主题手表做宣传语,故将对方告至法庭,希望禁止Swatch使用“One More Thing”,但当地法院最终裁决苹果败诉。
据报道,苹果创办人Steve Jobs曾经多次在产品发表会上用“One More Thing”暗示压轴惊喜。但Swatch 公司在 2014 年 11 月底为“One More Thing”申请商标专利,专利权可使用至 2024 年。
苹果认为, Swatch申请商标注册将对苹果的产品推广造成影响,于是向Swatch提起诉讼。
Swatch 则表示,“One More Thing”的商标申请依据是来自美剧《神探科伦坡》(Columbo)主角的对白“Just one more thing”。
澳洲商标局认同Swatch的理论,又指苹果只是在发表会上使用“One More Thing”语句,并未在特定产品或服务里使用该语句。
澳洲商标局还认为Swatch将“One More Thing”申请商标注册并不会影响苹果产品销售,所以裁定苹果败诉同时需要支付相关诉讼费用。
然而这并非苹果首次与Swatch的官司败诉,之前Swatch 的手表以“Tick Different”为宣传标语,而与Mac产品的“Think Different”太相似,两家公司就曾法院对峙过,但瑞士法院也裁定了苹果败诉,和这一场景何其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