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政府网发布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成
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支持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成立,从事
集成电路功能研发、设计、应用及相关服务的法人企业。
下面我们来看看该《管理办法》支持的重点内容。
一、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新产品批量验证的流片和掩膜版制作。
按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签署的当年度该产品批量验证流片合同金额的20%或掩膜版制作合同金额的20%予以研发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对经认定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海淀区政府优先给予政府股权投资或者研发资金支持。
三、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对年收入超过100亿元(含)且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例达5%、年收入50亿元(含)至100亿元且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例达6%、年收入10亿元(含)至50亿元且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例达7%、年收入5亿元(含)至10亿元且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例达10%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支持为集成电路设计领域
创业企业搭建孵化服务平台。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创新型孵化器,按照中关村管委会有关支持创新型孵化器的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资金支持。
五、鼓励集成电路创业企业发展。对年度首次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发展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给予资金支持。
六、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产业技术联盟、专业机构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
用户单位,共同搭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产业促进服务平台。
根据上述平台当年设备购置等资金投入情况,按照不超过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平台提供的服务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或总合同金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期限为三年。
七、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整机企业联动发展。
对于经营规模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北京地区系统整机企业,采购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新产品的,经被采购方即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推荐,按实际采购金额的20%给予整机企业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的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八、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参与军工合作。
对于承接研发军方预研项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海淀区政府通过海淀区军民融合专项资金给予项目协议金额30%的资金支持,最高支持资金200万元。对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参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所进行技术改造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海淀区政府给予贷款贴息,最高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九、支持企业吸引和培育全球集成电路设计领军人才。优先推荐掌握国际尖端集成电路技术、并在中关村实现成果转化的高端领军人才申报参评“千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并按照中关村管委会相关人才管理办法及细则给予资金支持。
十、海淀区政府给予“海英人才”入选者或团队连续三年、每年最高30万元(团队5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优先落实居留与出入境、子女入学、职称评审、公租房等中关村人才特区支持政策。
十一、推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形成产业集聚。
支持在中关村核心区等区域设立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吸引创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专业机构入驻。对园区入驻企业,按照企业实际租用面积的50%、每家企业支持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每天最高3元/平方米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房租支持。
十二、企业或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支持;同一企业或单位同一年度最多申请上述三项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资金,累计获得支持额度不得超过1000万元。